这里有一个死无对证的问题:“丙提出天气热去游泳吧”。所以先放下这一点不谈。
1、水库有禁止游泳的警示,水库没有管理失当的过错,这事儿扯不上水库;
2、三人均成年,也就是说都应当判断自己行为的风险和后果,理应各自对擅自到水库游泳的行为承担风险;彼此又不存在强迫或诱导的因素,属于自愿相约前往,事故发生时也尽力相助并报警。因此,甲乙二人对丙的意外溺亡不承担法律责任(包括民事赔偿责任);
3、从道义上说,建议甲乙二人对丙的亲属有所表示,毕竟,从常人心理而言,难免内疚。。。
您好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:
成年人应有自我保护能力,下水前 应该了解 自己的能力 。
本案具有的关键点
1.死者相约
2.死者是成年人
3.同伴有及时搭救
所以 同伴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,应该是不要承担责任的。但是作为同伴,应给予人道补助。
按常理来说不需要,不过出于自己的良心,还是要配一些的吧
自己去法院问吧。。。底下的立案庭好像免费额咨询。。。